进入业务中心
1、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左上角【机动车】,查看【全部机动车】。
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2、进入页面后,选择待备案的机动车,生成【机动车二维码】,截图保存。
3、返回主菜单
4、返回主页面菜单,然后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点击备案非本人机动车页面跳转后,选择【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流程。
5、扫码备案
进入后 ,用户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扫描刚刚保存的二维码进行备案。
“交管12123”服务内容:
目前,“交管12123”为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提供全国范围内交通安全服务功能。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交通安全信息查询: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等。
2.交管业务办理:机动车选号、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期满换证、遗失补证、考试预约、考试费缴纳、交通违法处理、罚款缴纳等。
3.用户信息管理:用户注册、实人认证、绑定本人机动车、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