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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工作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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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要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2.对劳动者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调岗;3.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0条 用人单位要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二)对劳动者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调岗;(三)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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