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程序:
1、发出并购意向书;
2、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3、签订并购合同;
4、履行反垄断审查申报义务;
5、申请审批,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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