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人员对死刑犯进行注射死刑后,会以严格的程序仔细检查死刑犯的生命体征迹象,确保死刑犯完全死亡。因此,通过注射死刑执行死刑的死刑犯在接受注射死刑之后,是不可以紧急救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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