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产权人一栏只能写一个名字,共有人一栏名字数量不限。法律规定,当事人共同签署房产合同的,可以在房产证上登记其全部名字,认定该房共同所有。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 土地使用权 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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