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次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一、职务侵占罪可以合并立案吗
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所以是一个案件,不存在合并的情况。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故意行凶伤人怎么判刑
故意行凶伤人怎么判要依据伤的情形而定。造成轻伤以上伤情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不构成犯罪的可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持刀故意伤人判刑如下:
第一、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第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第三、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20以下。
第四、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最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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