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抱养人口,普查不能上户。私自收养的,即为非法收养行为。非法收养的,即使在人口普查中,也只能作为人口数登记,而不会为孩子申报户口。换言之,为收养的孩子申报户口,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收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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