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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是否可以只申请连带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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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执行阶段是否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需要根据担保的方式来确定。首先,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债务人是连带责任关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其次,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在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申请执行人不得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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