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农作物实行亩均定值补偿。按照蓄滞洪前三年(不含分洪年份,下同)同季主要农作物平均值的50%—70%,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专业养殖实行分类定值补偿。按照蓄滞洪前三年相同生长期平均值的40%—50%,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三)经济林实行亩均定值补偿。按照蓄滞洪前三年形同生长期平均值的40%—50%,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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