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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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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视情况如下:
1、门诊报销: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2、住院报销: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报销: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县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1、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2、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综上所述,医保起付线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在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由病人自己负担;医疗费达到了起付线,那么会按照法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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