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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领取离婚证的 还存在冷静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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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冷静期是指离婚协议签订后到法院判决生效之间的一段时间,该期间内当事人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但是,如果已经领取了离婚证书,则说明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不再具有冷静期。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可以自行撤销;经调解的,由双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准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即行离婚,不再具有离婚协议撤销的权利。”

因此,已经领取离婚证书的夫妻双方,不再具有撤销离婚协议的权利,离婚已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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