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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五种情形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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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特别注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款项交付为生效要件,其他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民间借贷当中是有约定的,习惯了在民间界定当中可以是有偿借贷,也可以是无偿借贷,不是像法定借贷当中必须有偿。具体是否有偿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约定结果双方必须遵守。

那么如果出现了约定不明确的情况怎么办呢?自然人的借贷合同当中,如果出现了约定不明确的情况的话,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约定明确,不管是书面语书面约定还是口头约定,都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

国家对于民间借贷最高利率的限制体现了对于金融资本和金融环境之间的维护。可以调节双方的关系。如果利率过高的话,属于高利贷是国家打击的行为。就不属于普通的借贷合同了。所以这个规定是有必要且必须的。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否合法

公司向个人借款在正常情况下是合法的。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的情形: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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