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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案件受理和立案?

来源:意榕旅游网

律师解析:

报案引起的结果是受理。但不一定引起立案。受理和立案之间有一个审查过程,经过审查,确有犯罪行为发生,才能立案侦查。没有犯罪行为发生,则不予立案。如二人打架,受伤者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不能当时立案,而是要求受伤者做法医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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