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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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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后,债务人可与债权人沟通,提出履行意愿及具体计划,并向执行机关申请和解或减免执行款项。可商讨采取其他方式履行债务,如抵押物、担保人、分期付款等。

法律分析

失信被执行后能协商。债务人可以主动与债权人进行沟通,表达履行债务的意愿,并提出具体的履行计划。债务人可以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请求进行和解或减免执行款项。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商讨是否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履行债务,如提供抵押物、提供担保人、分期付款等。

拓展延伸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协商解决争议的可行性分析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的协商解决争议,需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的个体可能存在违约行为,而协商解决争议通常需要相互信任和合作。因此,首先需要评估失信被执行人的诚信度和愿意解决争议的态度。其次,需要考虑协商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确保协商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此外,还需评估争议的性质和复杂程度,以确定协商解决是否能够达成公平合理的结果。最后,需要考虑协商解决的时间和成本,以及可能的风险和后果。综上所述,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的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全面的可行性分析,以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

结语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的协商解决争议,需要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失信被执行人的诚信度和解决争议的意愿,考虑协商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评估争议的性质和复杂程度,以确定协商解决是否能够达成公平合理的结果。同时,考虑协商解决的时间、成本和可能的风险和后果。综上所述,全面的可行性分析是确定最佳解决方案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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