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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怎么分割股权收益

来源:意榕旅游网

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婚后以共同财产投资或买卖取得的股权;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受赠而获得的共同股权;

3、夫妻二人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的股权;

4、婚前双方共同投资获得的股权;

5、一方婚后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股权收益;

6、一方婚前个人股权婚后的收益。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若夫妻双方不能就股权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了保证公司的人合性,应对另一方请求分割的股份折价补偿。

一、股权是是不是共有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或妻一方名义取得的股权,如夫妻间无特殊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中非股东一方希望通过分割股权成为股东,而夫妻中股东一方既不同意分割股权;

又不同意对诉争股权进行审计、评估并以市场价格向对方支付一定补偿,但公司的其他股东表示同意非股东一方进入公司的;

法院可以综合考虑法律规定、诉争股权的性质及案件实情,认定夫妻中非股东一方分割股东一方一半的股权。

二、母亲婚前财产是否和后老伴有关

母亲婚前财产和后老伴无关。一方的婚前财产个人所有,一方婚后经营的收入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婚前成立的公司是个人的,股权也是个人的。但婚后,个人经营公司产生的收益,包括股权分红、配股、股权增值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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