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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累犯的成立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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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累犯的成立条件如下:1.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2.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3.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刑法》第65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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