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丢了别人不能取钱,但建议及时通知银行,要求禁止兑付该支票。,支票作为一种同城结算工具,其主要功能是用来代替现金流通的。遗失了支票,就等于遗失了货币资金,可能给单位或集体带来经济损失。但支票毕竟不是现金,只要正确、及时采取有交措施,是可以避免经济损失的。,这里所说的有效措施有二:,一是及时到开户银行挂失止付;,二是请求有关单位协助防范。,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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