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羁押期限是指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羁押期限,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有不同的规定。一般而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对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如果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需要重新计算期限。
审查起诉期限是指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退回补充侦查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被不起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如果案件的情况特殊且有复杂的情况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如果想要提起审查起诉的,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的,如果提起的起诉不满足相应的条件的将视为是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有权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起诉的申请不予受理,直到提起的诉讼是满足相应条件的才会被进行受理,这是合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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