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拘役的期限和执行

拘役的期限和执行

来源:意榕旅游网

拘役的期限:  根据 刑法 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 羁押 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 数罪并罚 拘役不超过1年。  拘役的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知识拓展  拘役与 有期徒刑 不同的是:  ①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  ②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 累犯 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③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  ④待遇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不能回家,劳动没有报酬。  拘役还与 刑事拘留 和 行政拘留 不同。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 》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实行的 行政处罚 。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