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章的第一部分,我们详细比较了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这两种措施的性质是不同的。刑事拘留主要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它本身并不具有惩罚性。而司法拘留则是对那些妨害民事诉讼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另一方面,行政拘留则是针对那些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采取的措施,它具有处罚性质。
接下来,我们要探讨的是这两种措施的适用对象和目的。对于刑事拘留来说,它主要适用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而司法拘留则适用于那些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这既包括民事诉讼的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至于行政拘留,它是针对那些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目的是为了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
在文章的第二部分,我们讨论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否关在一起的问题。答案是不会。因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不一样的。刑事拘留通常是在看守所进行的,而行政拘留则不是这样。另外,行政拘留也不会构成犯罪,所以它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相反,刑事拘留通常是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这些人的行为往往构成了犯罪。
最后一部分我们讨论的是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是否有案底的问题。答案是不会有案底。因为一旦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就说明被拘留的人并没有构成犯罪,他们只需要接受行政处罚就可以了。所谓的案底在我国法律中通常指的是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人的档案记录。这些档案记录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和其他相关国家机关中。所以只要没有被判定为犯罪,就不会有案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