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一般向法院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申请强制执行的必备材料包括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等。申请强制执行人要去法院,但也可以委托进行申请。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理由成立,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