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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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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3.执行标的灭失的;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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