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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损坏小区公共设施属于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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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故意损坏公共设施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毁坏公共设施的,是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如果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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