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非法营运属于哪个部门?

非法营运属于哪个部门?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对自备车拉客收费的经营行为管理部门有2家,一个是行业主管部门交通部门,另一个是综合管理部门工商部门,者各部门都有行政处罚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