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依法享受抚恤。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条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的40%;(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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