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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1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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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一、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赔偿标准:
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0%×20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赔偿标准:
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赔偿标准:
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赔偿标准:
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8、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0%
9、交通费赔偿标准:
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
10、鉴定费赔偿标准:
因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产生的费用,凭发票计算。
二、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大多数情况交通事故受害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时常把握不准,以致于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交通事故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所谓的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这种赔偿是考虑到受害人当前所处的困境,也包括了将来可能面对的风险。这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人权基本思想。
对于时间而言,交通事故致残的。受害人应该在治疗结束之后,应及时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一般而言,应该在治疗结束之后,交通事故受害人出院后到有关鉴定机构及时进行鉴定。如果是在治疗结束之前进行鉴定,由于这个时候治疗没有结束,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伤残认定可能会造成二次伤害。所以从人性化考虑应在治疗结束之后进行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一级伤残作为最重的伤残等级,其法定赔偿系数最高为100%,其他的赔偿标准都与其他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没有差别。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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