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产后多久申请生育津贴

产后多久申请生育津贴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申请时应填写《职工生育待遇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总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婴儿出生证明。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用人单位发放。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