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劳务合同是可以解除的。解除的方式分别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被派遣劳动者在出现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签劳务合同没有看这种情况即使劳动合同没看清楚就签了,合同也自签订之日起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合同生效通常以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如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思想。
3、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应以全国人大及常委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4、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5、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某些特殊的合同。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已明确规定了生效的形式要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则必须满足这些形式,要件合同方可生效。
6、合同生效通常以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如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思想。
(3)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应以全国人大及常委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4)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5)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某些特殊的合同。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已明确规定了生效的形式要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则必须满足这些形式,要件合同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