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是必需的,无公章、复印件无效。入职新单位需要提供离职证明,证明与原单位已无保险关系和工作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原单位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劳动者的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劳动者需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如有经济补偿,应在交接完成时支付。
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必须是原件,无公章、复印件都是无效的。员工入职下一份工作时新公司会要求出示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也就是离职证明,证明与原单位已无保险关系以及工作关系,是入职资料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1,应当向新单位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2,原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拓展延伸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如何准备?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是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为了证明双方解除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需要准备的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以下是准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的步骤:
首先,劳动者应向雇主提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并保留好申请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之一。
其次,双方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签署解除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解除合同的原因、日期和双方的意愿等内容。解除协议应由双方各保留一份原件,并在原件上签字盖章。
同时,劳动者还需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终止的相关文件,如离职证明、最后一份工资单、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最后,劳动者还应向劳动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备案,取得备案证明文件。
总之,准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需要劳动者与雇主共同努力,确保相关文件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以保护双方的权益。
结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是解除劳动关系后必备的文件,必须由原单位出具,无公章、复印件无效。劳动者应与雇主共同努力,按法律规定准备相关文件,包括解除协议、离职证明等,以保护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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