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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罪应如何认定

来源:意榕旅游网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抽逃出资罪: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一、虚假出资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虚假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指的是: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怎么量刑?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是这样量刑的: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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