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应当在承包期限届满前办理。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变更时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应当在承包期限届满前办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承包者申请或者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时限。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期满后没有办理续期手续或者办理续期手续被土地管理部门不予批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动终止。
总结: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时限应当在承包期限届满前办理。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变更时限。未在时限内办理变更手续,将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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