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对交警作出的赔偿调解书不认同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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