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没有结婚证,另外一方离婚的方式:
1、如果二人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那么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是一方丢失了结婚证,那么双方可以拿着另一方的结婚证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