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以资本为基础、信任为纽带的经济组织,各股东的表决权原则上应当取决于各自的出资,即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体现了资本的本质,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
除了资本因素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往往具有相互信赖的关系。出资多的股东对公司发展的贡献,未必一定超过出资少的股东。如果只以出资比例确定股东在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可能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和股东之间的合作。因此,公司法作出了较为灵活的规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股东在股东会会议上的表决权,公司章程可以作出不以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规定,并按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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