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分,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一、交通事故如何认定
在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查后确定双方责任,在十天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处留流程和财产保全
(一)迅速报案
保护现场,及时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立案后由交管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及《车辆痕迹鉴定意见书》、《车辆安全性能鉴定》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具简易或者一般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车辆有保险的还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医疗费垫付
伤者无力支付医药费用,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先行垫付一万元医疗救助金。或由交警催促司机进行垫付,以救人为本。
(三)财产保全
肇事车辆在交警部门扣押期间,《车辆痕迹鉴定意见书》出具后三天交警无权扣押车辆,伤者有权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如果对方保险额度够赔事故所有损失可不必要做财产保全。
(四)伤残鉴定
伤情稳定后伤者可自行到具备合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程度鉴定,并不是所有的伤都必须三个月以后做鉴定,而是根据伤势情况而定,伤残评定费用可报销。具体资质可到江西省司法厅网站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