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驾驶机动车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罚款200元,记6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 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 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 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 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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