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催告失权;
2、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股东出资不实的,应当补交差额;
4、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规定
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规定为《公司法》第二十四条,具体规定内容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该怎么办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采取下列方法解决:
1、公司可以要求股东按照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款;
2、如股东拒不缴纳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且其仅能就实缴出资分得收益。
三、公司出资方式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可以使用实体货币进行出资,也可以使用非货币的方式进行出资。例如: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等方式。但不论使用何种方式进行出资,都需要办理交付手续,出资后,股东可以享有股权,但是丧失对出资物的所有权。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