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同类型的病历,规定保存的年限不同。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 年。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四条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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