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应返还彩礼。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一般不返还。未登记结婚但同居两年以上的情况下一般不返还。只要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或只是法律上夫妻关系而非事实上夫妻关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什么情况下应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1)、(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解释虽然没有概括应当返还彩礼的所有情形,但在法律上肯定了在一定条件下,收受的彩礼应当返还。有一条是值得注意的
如果领了结婚证,没有在一起生活的,可以退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没领结婚证的当然可以要。
订立婚约是结婚的一个阶段,但不认为婚约是一种契约之债,所以当一方不履行婚约时,另一方不得提起履行婚约之诉,也不得追究违约责任。所以不能已耽误了对方青春之类的借口提出索赔。
二、什么情况下离婚不能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不再详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
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两年的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因此,只要双方已经登记结婚,那么一般是不能够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但如果是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就不是法律上的事实夫妻关系,所以就必须要返还彩礼,或者是双方已经结婚,但是最终只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并不是事实上的夫妻关系,也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结语
根据以上解释,离婚时应返还彩礼的情况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以及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然而,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情况下一般不予返还。此外,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情况下,一般也不予返还。这是因为在农村地区,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被视为结婚的标志,彩礼一般不再返还。总的来说,只有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或风俗习惯,才能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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