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父母双方签字,并办理相应手续。根据《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产过户需签订合同、提交申请材料、缴纳税费,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包括继承、赠与和买卖,各有相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生效。
法律分析
一、房产过户给子女要父母双方签字吗?
共有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父母双方签字。进行房产过户需要签订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父母双方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领取完税凭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手续有哪些?
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有:
1、房产继承,会产生房产继承的相关的税费。
2、房产赠与,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交《房屋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必要材料和缴纳税费。
3、房屋买卖,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这三种。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父母双方签字,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手续。房产过户涉及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的签订,提交申请材料,缴纳税费,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只有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完成登记后,房产过户才能生效。因此,在进行房产过户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三节其他规定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