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户所居住或经营用房的自来水管线入户线、楼底线归本栋楼所有业主共同管理和养护;单元阀、单元立管归本单元底层至顶层所有业主共同管理养护;从单元立管接出的自来水管线至室内全部供水设施(水表除外,但由用户使用不当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水表损失由用户承担更换及相关责任)由用户本人负责管理养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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