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中午13许,校区保安队在值班巡逻时发现我校西侧山上发生火灾,并很快蔓延至我校内草坪上,保安队队长郭迅速组织保安队王、张赶到校内着火现场救火,郭三人不顾个人危险,拿起树枝开始灭火,并及时向校区领导报告,随后部分在校教师及学生也赶到现场参与救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扑灭了大火,避免了一次可能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使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确保了校区的财产安全。
冬季干燥,是火灾的高发期,这已是近三个月内校区保安队第三次安全解除火情,郭、张、张在此次救火事件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大无畏精神,他们这种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遇险奋力救险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经校区研究决定:给予郭、张、张通报表扬一次;奖励郭、张、张各200元;并号召全体教职工向他们学习。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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