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 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根据甲方工程进度情况将本工程材料用量的部分河砂、碎石向乙方采购,乙方要根据甲方的采购计划及时供应河砂、碎石材料。
二、材料价格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现将材料价格定为:送往的河砂供应价格为 元/m3、碎石材料供应价格为 元/ m3(所有单价中均含税及运杂费(开票价))。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负责向乙方提供河砂、碎石采购计划。
2、乙方要根据甲方计划用量及时提供河砂、碎石,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拒绝、延缓送货。
3、乙方负责将碎石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运输过程的安全及运输等费用,否则由于乙方自身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负责赔偿。
四、材料质量的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型号进行供货,并且要保证材料符合工程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接收,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收货方式以甲方指定的过磅地点的过磅数量单据为准,当供应的河砂超过20xxm3或碎石超过3000m3时,可进行结算一次,每月内付当月80%的河砂款,铺底河砂款在工程完工不需供砂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结账时,以经甲方签认的收据来结算材料款,超出上述数量时,剩余的材料款待下次结算时支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合同期已满的;
3、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5、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仍未履行的;
6、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供货单位供应的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则提请甲方所在公司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开始至 时结束为止。
十一、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超出本协议范围,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待定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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