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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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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情形是若是有限公司向外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这并不是强制性的规定,公司章程对此可以作出另外的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需要任何股东的同意。

一、公司股权转让是否要其他股东同意

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是否要其他股东同意关键是看接受转让的是该公司股东还是股东以外的人。如果股权转让发生在该公司股东之间的,此时股权的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如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此时股权的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

二、公司转让股权还是被起诉可以吗

公司在被起诉中也是可以依法转让股权的。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怎么办

1、股东向公司内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那么转让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的,股东可以自己决定要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该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

(1)在三十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的,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3)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该股权的,应当视为同意转让,应当配合该股权转让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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