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应当向本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关材料和填写申请表,由该部门受理申请业务;然后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即向省级推荐;推荐过后由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对该商标进行认定,认定成功即获得著名商标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 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