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步骤如下:
1、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2、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告知债务人新的债权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债务人履行其义务;
3、让与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合同约定的收回本金利息的权利;
4、新的受让人加入合同,替代让与人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
5、债务人享有的对让与人的权利,依然可以向新的受让人主张。
一、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需要通知债务人吗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须要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二、债权转让没通知债务人有效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益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属于债权人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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