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相关规定如下:
1、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2、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是否登记,其著作权均自创作完成之日获得;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等;
3、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自在中国境内出版之日起受中国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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