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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体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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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进行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如果进行合并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被由合并后的法人继承。法人如果发生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了连带的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公司转让后找不到法人该如何

公司转让后找不到法人,可以通过工商细节了解其家庭地址。具体如下:

1、公司合并时,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在的公司或新公司继承;

2、公司分立时,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资产、股权转让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主体的资格不变,可以对外独立承担责任;

4、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关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无论公司资产或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或公司合并分立,都可以找到相应的主体承担责任,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担。

二、补充债务是否形成新的债务关系

补充债务是否形成新的债务关系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对合同的权利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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