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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立案金额是按累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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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诈骗 立案 金额是三千元。如果是 治安处罚 的话,只要有诈骗的行为的话,就可以给予治安处罚。数额较大的就构成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四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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