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逃逸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对逃逸者进行查缉,暂时查缉不到逃逸者的,抢救受害人的相关费用由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一、车祸赔偿属于垫付吗
车祸赔偿,如急需抢救费用,由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如果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但是如果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或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又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车祸伤者费用什么人先垫付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交通事故导致乘车人受伤怎么赔偿
乘车人发生交通事故可通过以下方式索赔:
1、在支付乘车费用形成客运合同关系的情况下,乘车人可以选择向承运人主张违约责任,可以选择向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主张侵权责任。乘车人应考虑事故责任、赔偿义务人经济状况等选择赔偿主体。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同时可申请社会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已经为受害人垫付抢救费用或者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及时书面告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的有关情况。